凡例
- 一、本藏經根據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經刊行會出版之日譯本重譯,並參照 Pali Text Society 原本,即 Hermann oldenberg 刊行本(London, 1881),加以修訂。
- 一、日譯本與原巴利文之精義略有出入者,今皆觀瀾而索源,以巴利聖典為主,抉其奧論,不當者刪之,未備者補之。
- 一、日譯本於經文行端,標有 P.T.S. 對照碼,以示原刊行本之頁數,裨便互相對照。今仍沿襲採用,並以阿拉伯數字標出。但原標於戒條後釋文條目上之對照碼,則因中文語序之故而有調動。
- 一、戒條後釋文條目之次序,因中文語序與巴利文不同,今皆依中文語序而調動。調動符號共三組:a'a、b' b、c' c,皆標於引號上面。凡經調動之釋文條目,以 a' 標示其調動後之位置,然其原位於a前。b'b、c'c 依此類推。讀者可依此尋檢原巴利聖典釋文條目之順序。
- 一、經文中〔 〕內之辭句,乃為補足行文之語氣及助讀者了解而加添。
- 一、經文中有……或……乃至……者,依原本之省略。〔……〕或〔……乃至……〕則是日本譯者權宜上之省略。
- 一、凡義理深賾之辭彙或因直譯而辭理不順者,皆於其下以(……)作簡單夾註。
- 一、人名、地名等專有名詞之音譯,盡量採用北傳漢譯律藏中已有者。然北傳漢譯律藏主要是依梵文翻譯,故其譯音,並不完全能符合巴利語。讀者可檢附中、巴互對索引,以資比照。
- 一、術語、名相等之採用,大抵援拈北傳漢譯律藏之習慣用語。庶幾辭趣一揆,文歸雅飾。
- 一、目次中括弧內所表示之戒名,乃依覺音之巴利善見律註並參照學處而略有更改。